楼主
姚牧云散文随笔系列:
四叶三叶草作者:江西上饶 姚牧云 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夜晚里,我又开始喝咖啡,它们寂寞的声音如同梦呓般缠绕而美妙。苦涩的液体落入胃部时,剧烈的疼痛使我几乎发颤,翻来覆去,无休无止。终于再次失去睡眠的能力,我总是喜欢自己折磨自己。 已经很长时候没有这样的状态了。每天给自己足够的睡眠时间,不听音乐,不写文字,像是想要锁住自己所有的忧伤,做一个安静、平凡的女孩儿,天真无邪、无忧无虑。于是,大脑长时间空白,麻木不仁,习惯不去思考,被一大堆化学方程式、物理公式占据,笑容满面地消灭一大本一大本参考书。终于想让自己变得讨人喜欢一点。 我总是想,我也许真的是聪明的孩子吧!于是,我选择在初三的时候给自己最简单的生活,那样波澜不惊,疲惫不堪。在化学考试里考了年级最高分,路上常碰到的那个化学老师总是会对我微笑并且点头,他是很好的老师,至少我这样认为。他会在课堂上手舞足蹈地给我们上课,比喻搞笑却很贴切。 我喜欢化学,它总让我想起童话里的巫师,神秘与奇妙的样子,只是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我也能调出让美人鱼的鱼尾变成修长人腿的药剂? 习惯抱一个大公文夹来回于学校与家之间。我将所有的试卷都放在了里面,包括我满分的化学卷子和68分的数学卷子。我会觉得现在我拥有的只有它们了,现在我也只能拥有它们了,它们是我所有的悲喜,我所有所有的生活。我不肯将它们放进书包背在背上,我不想把它们当作负担,既然我决定了把它们当成全部。 开学一个月时,我换了一个书包。原先是米奇的牛仔书包,现在换成了佐丹奴的,灰颜色,很像男孩子背的那种。我从橘色与淡黄色中选择了它,是因为喜欢它的默然。它大得可以放进我所有的参考书,那样我就不必天天像小乞丐一样晃着一个大袋子了。只是书包没有很多口袋,不像我以前的包,袋子多得东西放哪都有可能忘记,然后每次交作业都要翻遍整个书包,特别尴尬地对组长说,忘了放哪了你自己找吧!我已经在努力地让自己看上去更有条理一点。我突然想,我是否真的不想懒散下去了,也许我是更在乎别人了吧。 初三的时候,我很喜欢的那个语文老师不教我了,我再也听不到她用半节课来读我文章时的温暖声音,再也没人在我的日记本上用红笔写上对我的理解了!新来的老师只会一下子说我的文章温文尔雅,一下子在我的语文卷子上说我的语言太尖酸刻薄,甚至对于我“尖刻”的语言不屑一顾,并且给我一个还没有另一篇语句都不通顺的文章高的分数。她找我聊我的议论文时,说我的文章过于偏杂文了,并且忽略了客观事实。我微笑着不发一言,想起的却是那个在初二时就说我早已掌握了议论文的人了。 我想我真的是想她了,那个陪我在西安逛遍整条街买皮影的女人。于是,在那个新老师一来就鄙夷地说知道我们班有赚稿费的同学但那并不证明什么时,我几乎忍不住哭泣。我不愿别人数落我的文字,有错只是我,而不是我无辜的文字。 当我哭泣时,小鱼对我说,别理那个老师,她根本不懂你的。我搂着她的脖子,这个我爱的女孩子。她总是那么那么地像小孩子,我问她,要是我再也不在她身边了该怎么办?这个要我在课堂上提醒,才会不和别人说话的女孩子呀!要是再没我去管她了到底该怎么办呀!她措手不及地看泪流满面的我,不知该怎么办。 媛柳说不会的,我们会一直管着她的,她拿纸巾给我的时候说,牧云,别哭了,再哭我也要哭了。 我抬头看她,她在我生活中已有整整七年。七年来我都习惯了每次哭泣时都有这么一个给我递纸巾的人,我的半个生命,她一直都在里面,从我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这个异常稳重的姐姐一样的人,她是惟一一个知道在我最想要一个杯子时送我一个异常可爱的咖啡杯的人。她是我不由地就去依赖的人。 在我十四岁时,我吃很多很多的棒棒糖。我异常喜欢青苹果口味,酸酸的,并且吃得很多时会磨破嘴,血腥味与酸味溶合在一起,还有一阵阵刺痛,这是我迷恋的味道。我叫爸爸妈妈帮我买时,他们会笑我是还没长大的小孩子,我也笑笑,天知道我多想永远做小孩子!于是,我一直喜欢这种小孩子的糖果。我一直希望有人会宠爱我,像我爸那样叫我宝贝,虽然我会对此大吐特吐。 2005年的夏天,比天气更热的是“超级女生”。我的很多朋友对我说喜欢周笔畅,还说有一个很会唱英文歌的女孩张靓影,于是我很想看看她们是何方人氏。结果很失望,因为周笔畅只是一个有点模仿陶喆的女孩,但有很可爱的外表。我从来不喜欢在歌曲中卖弄演唱技巧的人,比如陶喆的“花腔”。至于张靓影,她的英文歌真的不错,只是有太多风尘的味道,没有灵魂歌手的那份脱俗的感觉。这也许和她在酒吧五年的演唱经验有关吧。但我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子,我想她是那种很干净很干净的人吧!笑起来会比向日葵还明亮,她们管喜欢她的人叫“玉米”,她的名字叫作“李宇春”。这是2005年夏天被喊烂掉的一个名字,不知多少人喜欢她,也不知多少在诋毁她!我觉得何必呢?她只不过是一个追求梦想的女孩子而已,她只不过很与众不同而已。我想她给我的是一种纯真得水都比不上的感觉――毕竟水里还有杂质。她是不造作不虚假的人,或者说她不知道怎样去造作去虚假。我很高兴她也喜欢“丁薇”,丁薇是我最喜爱的歌手了,那样真实的声音啊我总是拒绝不了!总决赛的比赛我一直在看,我想我是经不住这样一个女孩的诱惑的,最后看到她得冠军时,我不知是什么心情,我只是希望有一天在唱片里能听到她仍是那么洁净的声音。 璇子也非常喜欢这个叫“李宇春”的女孩子。我们会因为她去买许多挂饰,挂在书包上,像两个小花痴一样看到她的海报就很兴奋。因为我们还是很女生。 璇子总会买“南风”和“花溪”这两本杂志,我会向她借《花溪》看,因为那上面有时会有我喜欢的安妮宝贝或者榛生的文章。她们有些淡漠的笔触使我总是乐此不疲,有时我们也会看有些俗气的少女漫画,但从来不相信那些,总是当作笑话来看。霍艳的一句话我很喜欢:十四岁的我们不懂爱情。我们把浪漫当作搞笑,却爱恋上了忧伤。 璇子是很用功的女孩,我一直认为她很有学文的潜力,语文和英语都不错,可以稍稍傲视群雄一下。但是理科就惨不忍睹了,及格都谢天谢地了,于是她很用功地学英语,希望能拉一下分数。我们天天会做一张英语卷子,问一些题目,为的是想在即将到来的英语奥赛中考个好成绩。 我想说,我总是那样散散漫漫的女孩子,我甚至不知道怎样让我的房间保持清洁。它们杂乱不堪,我从不把拿出来的东西放回去,于是它们也就散乱地铺在我并不大的桌子和床上,只是最近,我真的没有看很多书,只在床头放了几本。我一直在看安徒生的《月亮看见了》,月亮所看到的世界,有想亲吻母鸡的小女孩,有曾经美如玫瑰,最后却沦为娼妓的女子,多少年前教堂中那朵最美丽的玫瑰,终于凋谢,还有一些透着酸气的学者作学。但我仍然是喜欢那个想和母鸡道歉并亲吻它的小女孩,因为她有一颗很明亮的心。 我把《悟空传》看了很多遍,它真切地告诉我有时理想与现实终是不能相同的。看到《百年孤寂》里玄藏终于寻找的界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们终究是不能自由。不是悟空、天蓬、玄藏,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界,那是永远都不能到达的地方。这样的书能让我安下心去写许多作业,心甘情愿,无怨无悔,我知道我的“界”一直在这里,它的那边也许就是我的幸福,而这边则是我安逸简单的生活,我从不能跨过它。 我有两本几米的漫画,《森林唱游》和《地下铁》。《森林唱游》有很孩子气的图画,那应是孩子看的吧!只是几米那种不由地就会忧伤的笔调不属于小孩子。那只森林里的粉色的鲸鱼真是很好看,喜欢那轮隐在树后的月亮,它如此洁白,白得让人心痛。最爱的是《奇遇》那个抬头张望的女孩,和她头顶的结网的小猪。叶子早已落了大半,剩下那些越显得寂寥,有点凉的风吹起女孩子的长头发和裙角衣角,下面是几米写的:“我遇到所有的不平凡,却一直遇不到平凡的你。”自己泛起微笑,想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感情。我一直很喜欢《地下铁》,一个十五岁的盲女孩,穿梭在漫无尽头的地下铁,她一直想有没有人会在地下铁的出口等自己。结尾是里尔克的《盲女》,可是我依然觉得它没有结束,因为那样一个女孩依然在这个纷扰的世界寻寻觅觅。她在寻找着一只最红的苹果和一片金色的叶子,她听到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时,会问它是否和自己一样在寻觅呢?而我会觉得那女孩和我是如此得相象――我们总在不停地寻找。 四叶的三叶草,传说有人找到它就拥有幸福!那绿色的应生长在伊甸园里的植物,没有人见过,只是我们总不肯放弃寻找。 于是,我想锁住我的笔,但我忘了席慕容的那句话了,我可以锁住我的笔,为什么却锁不住爱与忧伤,它们汹涌而出,终于淹没了我自己。 真的是爱上了王菲的《笑忘书》了,“来来,思前想后,差点就忘了怎么投诉来来,从此以后,不要犯同一个错误,将这样的感受写封情书送给我自己,感动得要哭,很久没哭,不失为天大的幸福,将一份礼物这一封情书给自己祝福,可以不在乎,才能对别人在乎,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间是怎么样爬过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当我把这些歌词刻在我的课桌上时,我是真的流眼泪了,但那些液体并没有模糊字迹,不知为什么? 我记得住英语课文,却忘了曾经最喜欢的歌的歌词,我记得住一大堆物理习题,却常常忘了写日记。有些东西我真的就在微笑中忘记了,一切很好。 我想我仍旧是在找寻那四叶的三叶草,虽然它注定在我的界的那边,永远触碰不到。 四叶的三叶草,绿色是希望的色彩! 注:此文已参加《萌芽》杂志社等联合举办的“新概念”作文大赛,按要求不能再在纸质公开出版物刊用。特此声明